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废除了旧的法律制度,自此逐渐建立起全新的法律制度。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波澜起伏,是中国现代社会制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的法律制度发展必将载入史册,成为中华民族史诗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这段历史需要人写下来,才能激励司法界同仁继续奋进;才能传诸后世,使后人了解新中国司法制度创业艰难,司法改革成果来之不易。然而,写史不易,写现代史更加不易,写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史尤其不容易。它是新中国司法制度发展的忠实记录,是新中国法律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砥砺奋斗、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的见证。撰写这种著作对作者要求极高,不仅要对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有深刻的了解,而且要具有极高的法学水平和史学水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主持撰写的《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就是这样一部系统研究新中国司法制度发展史的鸿篇巨著。该书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20年10月出版,成为目前唯一的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发展史的专著。
陈光中先生已经92岁高龄。他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2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已近70年。他参与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次修改,作出了很大贡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几十年来为国家培养了100多名诉讼法学博士。他著作等身,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教科书,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经出到第六版)、《陈光中法学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经出到第四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外国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等几十部著作。
陈光中先生不仅在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他对于史学、哲学亦有很深的造诣。1972年至1978年,陈光中先生曾在广西大学主讲过近代史和中国哲学史课程,1978年至1982年,他还曾任职于人民教育出版社,参与编写过中学中国历史教材。由于这段特殊的经历,他对于历史、特别是中国司法制度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83年陈光中先生被调回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后,就为诉讼法学研究生开设了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课程。此后,陈光中先生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但他始终对司法制度史情有独钟,一直希望能够对中国司法的历史进行系统的研究。2013年,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作为中心的学术委员会主席兼首席科学家之一,陈光中先生启动了“中国司法制度史”课题研究工作,计划分三卷本系统梳理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从夏商至清末)、中国近代司法制度(从清末至民国)和中国现代司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其中,由陈先生独著的第一卷《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于2017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后,彼时已年近九旬的陈光中先生又组织团队开始了《中国现代司法制度》与《中国近代司法制度》的研究工作。2020年10月,第三卷《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这部著作系统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司法制度,兼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制度。
阅读《中国现代司法制度》,首先能带给人以历史的厚重感。这种厚重感来自于书中所引资料的丰富与翔实。作者搜集整理了大量一手文献,除了各种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之外,还包括许多报刊文章、领导人讲话等,资料的广博为真实反映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奠定了基础,也体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第一编与第二编中引用了大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文献,第三编中整理、使用了《行政诉讼法》出台前规定公民行政诉权的104部法律、行政法规,这对于我们了解我国三大诉讼制度初创期的情况很有助益。其次,通过阅读这部著作,可以领悟到作者实事求是的学术理念。
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过不少曲折、走过一些弯路。对于新中国司法制度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作者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对于建国后一些历史时期中司法制度遭遇的挫折,书中也没有回避,例如,在第一编中作者如实记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遭受的严重破坏,并明确指出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建设严重倒退。这种秉笔直书的精神,堪称学术研究的典范。再次,《中国现代司法制度》一书体现了诉讼法学者研究司法制度史的独特视角。这部著作的其他几位作者也是诉讼法学领域的专家,在系统梳理司法制度发展历程的同时,他们对一些重要的制度变迁进行了富有见地的评价。例如,在分析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下放时,作者提出,这种做法对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将死刑核准权下放高级人民法院也暴露了一些严重的问题,这不仅与当时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冲突,还使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与二审程序合二为一,使得死刑复核程序名存实亡,此外,这种做法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冤假错案的发生。
《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出版之后,得到了司法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们的高度赞扬。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指出:“该书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学理支撑,也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了具有新时代意义的贡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认为:“该书对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系统研究具有填补空白的作用,对继续推进中国诉讼制度的法治化、现代化起到了很好的奠基作用和坐标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认为:“该书是中国现代司法史的力作,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和系统性,而且对当前的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性、启发性,该书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怎么来的,而且由此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向何处去。”
陈光中先生不仅是司法制度的资深研究者,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初创、受挫、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他对于我国现代司法制度发展历程中的经验教训的体认比常人来得更加深刻。在这部著作的序言当中,陈光中先生概括了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带给我们的三点启示,包括:司法制度的发展有赖于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司法制度建设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司法建设必须以公正为核心价值追求。这三点高屋建瓴的概括是陈光中先生多年来关注和研究我国司法制度所形成的深刻思考。
古语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了解历史可以使我们更清醒地认识现实,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规划未来。近百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司法制度的改革亦是如此。《中国现代司法制度》书名中的“现代”一语,不仅是一个时间的概念、一个社会形态的概念,更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包含有“现代化”的意蕴。因此,这部著作既是对过往历史经验的阶段性总结,也将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重要的学术支持。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杨宇冠 朱卿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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