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都疑案》
第十七章 勘查笔录
在暴力型犯罪中,现场勘查笔录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一份完美的勘查笔录,结合提取的痕迹物证,DNA等生物物证,就可以现场重建,还原整个犯罪轨迹。
大本回想起老曹大儿子在现场捡到母亲一颗牙的情节,微微摇了摇头,同时在卷宗中找到了现场勘查笔录。依旧是手写体,用的是遥远记忆中的蓝色墨水。
勘查笔录第一页是一张表格,最上面印有机密字样,但是经过多次公开开庭审理之后,早已经脱密了。表格记录了勘查的基本情况:
勘查时间:2002年4月20日8时至17时
气候:晴
光线:较好
风向:东南风4-5级
现场保护人某某、勘查人员某某等。
在见证人一栏,大本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AKY。此人是老曹的邻居,曾经和老曹一起把被害人送到医院。
表格的下一页,是外围现场情况,略去不表。再下一页,就是关键的中心现场。
中心现场勘查情况如下:
老曹家所开糖烟酒批发部为一两层小楼,坐西向东,砖混瓦结构。南北长8米、东西宽5米,在楼东侧有一用钢筋焊制成的短形框架,架上盖有石棉瓦,框架东壁上有一双扇对开铁门,铁门上有一三环挂锁,挂锁处于开启状态。
在铁框架东侧1米的露天空地上,堆放有一堆捆扎啤酒,东西长2米,南北宽1.5米,在啤酒北侧1.5米处有一废弃公用电话亭。在公用电话亭和啤酒堆、铁框架之间的空地上有一铁制折叠床呈“东北-西南”向放置。上有一床垫,在床西南头放一枕头,枕头上靠北侧有一女士秋裤及裤头,在床西头北侧地面上有一条形纹棉被堆放于地上,上有大量血迹。在棉被上有一不规则方形石灰石石块,上粘有血迹及头发,在棉被上发现一牙齿及一牙骨碎片,床下、被子下各有一只塑料女士拖鞋,鞋底呈波浪纹状。
在老曹家西侧地税所门口东侧地面上(靠墙0.5米处)有走过痕迹,在老曹家西100米,往赵家公路路南侧有一南北土路,往南通往彭店乡麦地中,在距公路20米左右,土路西(从北往南数第5棵)一棵桐树北侧小麦有一40*30cm倒卧。别无异常发现。
另据村民AKY等人反映,其在地税所门口拾到一红色塑料箱,经提取,箱规格30*20*21cm。另一村民LS在老曹家西100米路南麦田一桐树北侧(经指认,系第5棵桐树处)拾到一铁箱,内空无一物,箱子是开启状,箱子规格40*25*19.5,别无异常发现。
勘查笔录后面附有钢笔手绘的现场平面示意图和现场照片,包括在现场之外也就在医院拍摄的被害人伤情照片。
“你的外卖到了!”律所的行政大新新突然在背后喊了一声
“放前台!”大本没有回头,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字,矛盾重重。
第十八章 矛盾重重
很快吃完午饭,大本处理了几个微信咨询,马上回到工位上继续看卷。大本把有罪供述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及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书分别打印出来,放在一起比对,矛盾渐渐凸显出来。
1. 秋衣内裤的位置不一致
现场勘查记载:“铁制折叠床呈“东北-西南”向放置。上有一床垫,在床西南头放一枕头,枕头上靠北侧有一女士秋裤及裤头”。结合现场照片,可以明显看到秋裤和裤头是放在床上枕头上面。
老曹供述中提到其妻子翻滚到床西侧,落地之后,他上前脱掉秋裤,顺手扔到北边。被害人落地之后,脚冲东北,凶手脱掉秋裤扔到北边,其秋裤只能落在地上,而不可能落在床头枕头上面。
2. 红色塑料袋去向不明
老曹供述中提到了铁皮箱子里的钱,其是装进一个红色塑料袋,之后扔到了麦地里面。但是警察勘查了抛弃铁皮钱箱的地点,却没有发现红色塑料袋。
现场勘查记载:“老曹家西侧地税所门口东侧地面上(靠墙0.5米处)有走过痕迹,在老曹家西100米,往赵家公路路南侧有一南北土路,往南通往彭店乡麦地中,在距公路20米左右,土路西(从北往南数第5棵)一棵桐树北侧小麦有一40*30cm倒卧。别无异常发现。”
3. 石头的形状差距甚远
现场勘查及现场照片可知,作案用的石头呈不规则的矩形,重5.9公斤,对比现场细目照片,长度在27cm左右。
而老曹在供述中,对于石头的描述为:“直径有十厘米以下,七八公分大,不太圆。”这和现场勘查情况相差太远。
4. 伤口位置不一致
根据《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鉴定人员于2002年5月14日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对被害人进行了损伤程度检验。检验结论结合伤口细目照片,可以得出,被害人受伤部位集中于头部左侧和嘴部。
老曹的有罪供述中,被害人是“头朝南脸向西侧着身”,一个人头朝南,脸向西,其左侧脸应当是向下和枕头贴在一起的,右侧脸暴露在外。老曹是站在床东侧动手,那么被害人受伤的部位应当是头部右侧。供述和伤情鉴定出现重大矛盾。
5. 打击次数不一致
根据照片,可以看出,被害人除了头部左侧和嘴部的伤情以外,其右肩靠前部位,有两片皮下淤血,当时被害人盖有被褥,符合外力打击下,受被褥遮挡形成的皮下伤。也就是说,不止砸了两下。
而根据老曹的供述,一共是砸了两次,一次头部,一次嘴部,二者互相矛盾。
综上,可以断定,老曹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在重大疑问。
大本站起来,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端着茶杯,在工位上狭小的空间里左右踱步,太平猴魁的味道令人着迷,大本盯着杯中然然升起的水汽,脑中思绪也在翻腾。
锁是开启的,作案人有钥匙还是当天晚上就没有锁门?
两个钱箱,都不是现场直接提取,而是分别由村民AKY和LS拾取后交给警方,现场遭到多大的破坏?
如果老曹没有作案,他供述中又为何能描述诸多细节,如钱箱抛弃的具体位置,凶器是一块石头等,难道全部都是刑讯逼供下的警察指供?
大本放下茶杯,拿起手机,拨通了美迪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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