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都疑案》
第十三章 因为爱情
下午鄢陵检察院阅卷很顺利,4本案卷材料很快拍完。至此,复制卷宗的工作任务完成。鄢陵县法院和检察院一共提供了9本卷宗材料,是本案被许昌中院第一次神操作,也就是降级至鄢陵县法院审理之后,鄢陵县法院于2005年两次开庭审理的卷宗。其中第一次检察院撤诉,第二次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许昌中院数次审理的卷宗材料,鄢陵县法院不会有,不过不重要了,核心的证据都在了。
众人从鄢陵县城赶回许昌市,不同的是,司机换成了老曹的大儿子。
因为要赶到外地开庭,主席直奔许昌高铁站。临走之前,交待大本和美迪去拜访一下老曹再审时参与本案的另外一位律师,F律师。
热情,大气,是F律师留给大本的第一印象。双方沟通的很愉快,F律师给出了自己对老曹案件的看法和建议,干货满满,大本和美迪由衷感谢!
该回京了,老曹、老曹的大儿子,开车送大本和美迪去高铁站。
老曹的大儿子车开的很稳,不怎么说话,但是懂礼貌、重礼节。
“案发时你多大?”大本在后座上问
“13”
“那很多事情你应该记得比较清楚”
“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一早,家里来了很多警察,还有我感觉整个彭店乡的人都来了,到处都是人,交头接耳的围观。那时候我是个小孩,警察也不管我,我还在地上捡到我妈的一颗牙,交给了警察。”
大本心里咯噔一下,现场应该严密封锁,除了刑警技术人员以外不能有任何人进出,这个案子的现场勘查有可能很不规范。
车很快到了目的地,和老曹分手之后,大本和美迪进站候车。
候车室里有近百人,没有人抬头,全部在低头玩手机,大本和美迪迅速加入其中。
“老曹如果不出轨,警察还会怀疑他吗?”美迪玩了半天手机,突然来了一句。
“出轨,警察可以作为杀妻的动机。不出轨,少了一个作案动机,仅此而已!”大本也没抬头,随口回复。
“你说老曹后悔吗?”
“这你应该问老曹!”大本笑了,指了指检票口:“该走了!这不是律师要考虑的问题。”
“差一点妻离子散,还好现在老曹和他老婆又生活在一起了,历经坎坷,不离不弃。”美迪开始收拾东西。
“那是因为爱情!”大本起身向前走去。
“那为什么还出轨?”美迪在这个问题上跳不出来。
大本无奈停下了脚步,转身望着美迪:
“也是因为爱情!”
第十四章 刑讯逼供
夜深人静,方能深入卷宗!
阅卷小组有三人组成,大本、俏爷和阿良。美迪因为有重要任务,主席没有安排其阅卷。俏爷马上就要蓝本换红本,成为正式执业律师,阿良是新来的实习生。大本把俏爷和阿良拉入“许昌老曹案”的微信群,并给每个人分配了阅卷任务。
卷宗材料并不多,但令人难受的是,基本上都是手写体,且有的笔录龙飞凤舞,辨识起来颇具难度,好在俏爷和阿良都是一丝不苟型的人才。
大本坐在电脑前已经好几个小时,夜不浅了,案情也更加清晰了。
认定老曹有罪,核心证据有三份,一是老曹的有罪供述。二是老曹右袖口上的血迹,被鉴定为迸溅型血迹,进而认定是老曹举起石头砸被害人时,留下的物证。三是证人MJX的证言,该证人曾经和老曹在同一个号里关押,其指证老曹向其描述了作案的整个过程。
如果老曹是无辜的,那么就需要推翻这三座大山!
大本决定先翻最高的那座山!
老曹侦查阶段一共有六次供述,前三次都否认作案,第四次才做了有罪供述,第五次和第六次分别是宣布拘留和宣布逮捕,可以忽略不计。
大本对比形成笔录的时间地点:
第一次,2002年4月20日,鄢陵县医院
第二次,2002年4月23日,鄢陵县公安局
第三次,2002年4月24日,鄢陵县公安局
第四次,2002年4月25日,鄢陵县公安局
第五次,2002年4月26日,鄢陵县看守所
第六次,2002年5月10日,鄢陵县看守所
大本记得很清楚,老曹失去自由是2002年4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许昌市鄢陵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笔录的比对,令人怀疑一个可怕的事实,老曹被监视居住的地点,就没有出公安局的大门,直到作出有罪供述以后,老曹才被送往看守所。
大本翻阅庭审笔录,果不其然,老曹在庭审时确认了这个事实:监视居住的地点为公安局办公楼下的一个空房间内。
在庭审笔录中,公诉人还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你对2002年4月25日的有罪供述如何解释?”
“刑讯逼供!”老曹说
长按识别二维码 阅读作者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