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4点,我所在北京总所会议室开展了尚权学习活动。本期学习主题为“三要件说、四要件说与刑事司法实践”,由我所兼职律师于洪伟副教授主讲,实习律师刘祚良主持。
我所资深律师刘文元,律师崔春辉,实习律师胡佼松、张俏、聂笑阳,实习生陈乃馨、蓝子良、王海燕等,深圳分所、厦门分所的同事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学习。本期学习亦进行了对外同步直播。
于洪伟副教授首先从理论上梳理了三要件说、四要件说的结构与要素,并结合现实案例、入罪条件与出罪事由分别演示了三要件说、四要件说的论证路径,比较出了二者的不同与各自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无论是三要件说还是四要件说,都不是完美的理论。而刑事司法实践的核心在于解决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无论运用什么理论,分析判断本身要比分析判断顺序更重要。
于洪伟副教授的讲授内容非常具有启发性。在自由讨论环节,实习律师刘祚良、胡佼松、张俏、资深律师刘文元等分别就学习内容提出问题,与于洪伟副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