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V访谈
在第十二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举办前夕,我们推出了“尚权V访谈”系列活动。我们将邀请知名学者或法律实务部门人士参加“尚权V访谈”,围绕与刑事辩护相关的话题畅谈、分享自己的观点。敬请关注。
编者按
本期尚权V访谈的嘉宾是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他曾因办理刘晓庆涉税案件名列刑辩“京城四少”之一,办理过原中央统战部长令计划受贿案、歌手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许律师曾在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被许多青年律师尊称为“许老师”。许老师不仅专业精湛、理论功底深厚,更是对人宽厚,乐于提携青年后辈。请听本次V访谈中许老师对于刑事辩护策略选择与青年律师成长的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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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会见难题?
01 您常在媒体上说自己对刑事业务是一种熟悉加热爱能否讲一下这种热爱是如何开始的?这么多年的熟悉之后,这种热爱是否有所升华?
熟悉的是说我上大学开始,对刑法刑诉法就很感兴趣。当时我们是小班上课,樊崇义老师、李宝岳老师给我们教授刑诉,当时就搞了一个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法官、律师、公诉人都由同学扮演。现在模拟法庭已经遍地开花不新鲜了,但那是80年代,还是很超前的。我是1981年上大学,当时这个模拟法庭,是83、84年的事。从那时起我就对刑事诉讼非常感兴趣。后来我就上了硕士研究生,也是跟着樊崇义老师学习刑诉。再后面我又上了博士研究生,也是学的刑诉。这样我对刑事诉讼法非常熟悉。由于熟悉了,所以也就热爱。 再加上刑事诉讼关系重大,他关系到公民的自由、生命、财产以及荣誉,可以说刑事诉讼法所关系的权益是最为重大的权益。打民事官司,打经济官司,打输打赢只是一个金钱赔偿的多少。但是刑事诉讼却事关重大,有的是要判多少年,有的甚至生命都没有了,我认为刑事案件事关重大,我非常喜欢办理刑事案件。
02 在您办理的案件中,为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您是如何选择诉讼策略的?
案件的策略其实它是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来决定的,每一个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一个受贿案,我首先看他这个事实有没有涉嫌犯罪,如果有的话那基本上能定罪。在能定罪的情况下就考虑量刑的轻重问题了。所以我的主张就是说,根据每个具体案件,根据他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来决定这个案件的调度策略,既不主张一概不作无罪,也不主张一概做有罪辩护,关键看具体案情分析。
03 假设一个情景,在律师看来基本上是成立的,律师做罪轻辩护,可能会让当事人得到较轻的刑期,但当事人却坚持不认罪,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进行否认,但这样的无罪辩护下来,结果未必是最优的,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策略选择?
其实这种情况经常遇到,有的时候律师根据专业的知识来判断这个案件定罪是没问题的,但是这个被告人由于种种原因,或者由于家里的一些压力,或者说自己不太懂法,他们可能觉得认罪丢人,觉得丢了家族的声誉,所以有的当事人不愿意认罪。这种情况下倒是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跟他耐心地解释法律的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等等。如果他还是说不通的,做不出来工作也没有关系,因为现在我们把定罪辩护和量刑辩护分开的。就定罪这个环节你可以提出无罪辩护意见,然后在量刑环节你可以提出罪轻的辩护意见,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其实被告人自己认罪的影响没有那么大,因为法官也不是说你认罪了,那么无罪判决有罪,或者说你不认罪,那么有罪判决无罪,法官还是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来判断。
04 有些律师曾经主张过这样一种辩护策略: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法律上讲清楚。当事人自己认罪,在法庭上求情。这种策略算不算是明智的?又值不值得青年律师去效仿?
这个策略我倒不太主张,刚才我说过其实定罪和量刑是可以分开的,在定罪环节被告人如果不认罪,可以说自己不构成犯罪。那么在量刑环节不管他自己认不认罪,那律师都可以做量刑情节的辩护,并不是说做了量刑情节辩护就否定了原来无罪的主张。所以我认为也不需要那么纠结,就是在定罪环节可以做无罪辩护,被告人也可以说无罪的意见和主张。在量刑环节可以提出对量刑有利的东西,二者并不矛盾。
05 有一种说法说是敢做无罪辩护是律师的责任,这句话您是否赞同?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律师的责任?
这句话我不完全赞同,并不是敢做无罪就是律师的责任,那么不做无罪辩护就像律师就不承担责任一样。
其实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个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的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意见。比如说对被告人有利的材料意见既包括无罪、罪轻、从轻、减轻的意见等等,这都是律师的责任。我始终认为是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一个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方案。并不是说只有做无罪辩护才是承担责任、才是有担当。因为每个案件是不一样的,有的案件他是不可能无罪的。
比如说一个受贿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案(构成)要件——你自己有一个职务便利,作为一个局长或者处长,然后就收了钱为对方谋取的利益,这个认定受贿罪是没有问题的。这种情况下做无罪辩护肯定不会被法院所采纳。所以这种情况下说律师的责任就是只要对当事人有利的意见,无论是无罪的还是罪轻的,都要提出来。
06 能否给青年律师在图书阅读上做一下推荐?
现在法律类的书很多,我也看见这个排行榜,排在前面的还是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太黄太厚”是吧?所以我建议律师读书要结合自己的专业,提高自己的专长。如果是从事刑事案件比较多的,那么就多看一些刑事方面的书。当然不是说别的就不看,而是有所侧重。看书有这么几个方向,一个是专家学者写的,像刚才说的刑法学、刑诉法学,主要专著和一些文章,还有一些论文集;再一个就是律师写的,像经验介绍、策略要点这些律师自己的总结;还有一个就是案例,像最高法院的这个裁判文书选,还有其他案例汇编等等。
我觉得这个案例很重要。青年律师在接受案件的时候,首先上网搜一搜有没有类似案例,看看人家是怎么判的,尤其是最高法院公布的案例,对于他自己职业是很有好处。要结合自己的执业实践,理论联系实际。
07 请您为观看尚权V访谈的青年律师题一句赠语?
我觉得青年律师最缺的是案源,常常想自己的案源不够、怎么样能使自己的案源更丰富一下。我觉得。还是要从自身做起,首先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自己一定要做好准备。我经常说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有的青年律师经常抱怨没有机遇,其实机遇遍地都是,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每一个案子只要办好,精耕细作,都有值得总结的地方。时间长了,你的案件积累的多了,业务能力也提高了,找你的人自然而然会很多。
嘉宾简介
许兰亭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2007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NACDL)名誉会员。办理了许多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等100多件要案,尤以刑事案件最多。其中包括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贪污贿赂等等,办理了许多从有罪到无罪,从死刑到新生的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办案同时,承担校内及校外的授课任务,撰写多篇文章和著作,约五十多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