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才是律师的荣耀!
法庭
稿件来源: 律所管理参考
在非诉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部分年轻律师削尖脑袋进入非诉领域而漠视诉讼业务,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还是应该被扭转的职业怪圈?本文来自姜强法官,让我们跟随法官的视角,来看一看他眼中的律师荣誉。
与Boston Legal,The Good Wife等风靡一时的美剧中所展现的那些颜值与智商齐飞、口才与身材俱佳的诉讼律师相比,我们这里好像只能望洋兴叹。非但如此,不少律师甚至以非诉为荣,以诉讼为耻;每每说起自己的主营业务是诉讼外业务时,那一份欲盖弥彰的自豪与骄傲,溢于言表;当谈起自己是以诉讼为业时,眉宇间的自惭或羞愧,若隐若现。
这是为什么?哪里出了错?
也许有历史的偏见。诉讼业务是律师最传统的业务门类,因其传统,门槛也低,鱼龙混杂,也再正常不过。这是历史的存在,也是历史的负担,所以才会是历史的偏见。如您现在问起五六十年代生人,让他们来描绘诉讼律师的形象,多半会是,能说会道,左右逢源,但常常颠倒黑白、举止浮夸,乃至可归于不学无术之类。其中,不少人的确没有意识到,律师行业具有专业性,需要知识、需要技艺、需要磨练。
也许是知识的傲慢。在中国的传统里,内圣外王才是知识分子得以栖身的所在。纠纷解决,那是讼师的本分。在中国当代法学传统中,理念才是高端的存在,技术则是低端的物事,前者远比后者高尚;讨论方法的学问才是法学的真谛,解决问题的技艺总是法学的末梢,前者永远是秒杀后者的神器;表达的思想才是形而上的殿堂,躬行的实践是无谓的皮囊,前者才是真理的栖所,后者是随时可弃的外壳。于是,理念总是优于技术、方法论总是高于技艺、思想总是重于行动。于是,为什么还要舍本求末、费尽周章?
也许是被司法现状挫败。“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男律师见了点头哈腰,女律师见了打情骂俏”是早年非常流行的段子。虽然不无夸张,但却透着残酷的真实。现如今,这种段子早已消逝,取而代之的或许是“充分沟通”“多做工作”,也许只是更为文雅含蓄的托词。与之相随,“法院判决难于预测”“案外因素纷繁复杂”等等类似的说法,也足以使很多律师望而却步,退而转向。
如果是这样,我们为何不选择转身离去?
当然不是这样。
偏见的确是历史的负担,但偏见岂能亘古不变?其实,是律师自己而非偏见拉低了诉讼律师的形象。在此意义上,不是诉讼本身低端,是律师把诉讼做成了低端。不妨扪心自问,你是比当事人更能说会道的挑词架讼者,还是比当事人更能判断优劣利弊并知进退的专业人士?你仅仅是在转述客户的故事,还是把客户的故事建立在扎实的证据之上?在需要作出专业论证时,你是否转向了情感表达;在需要情感表达时,你是不是又往往隐而不彰?
知识的傲慢也许能浸淫心灵,但却无助技能的提升。在此意义上,是把知识转化为技艺的能力出了问题,而不是其他。其实,应该反思,当法官需要作出价值判断的时候,你为他们提供了什么?当法官需要逻辑推演的时候,你又论证了什么?当法官需要在事实与价值之间来回往复的时候,你又提醒了什么?你,有没有为说服对象提供技术手段、梳理逻辑脉络、优化表达方式、寻找价值依归?如果没有,那到底是知识的傲慢,还是自我的放弃?
司法现状虽不足乐观,但正如规则的命运总是被突破一样,司法的命运也将注定被改变。如何改变、向何处改变、为什么改变,不取决于你望而却步退而转向的那一刻,而取决于你向前迈进,转向法院、转向法庭、转向法官的那一刻。要知道,这是被称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变化,无论你来不来这里,都会影响到你。要验证你的合同用语是否准确、要判断你的交易结构是否合法、要预测你的合同条款是否满足预期、要论证你的建议是否合理,这里,才是最终的检验所、完美的测试仪。不来这里,你无法验证;不来这里,你无法得知;不来这里,你总是忍受,无法抗争。
只有法庭,才会有结合证据的叙说;只有法庭,才会有面对面的反驳;只有法庭,才会有居中的提问与有防御的回应;只有法庭,才会有眼神的交流与肢体的动作;只有在法庭,你才会觉得,你不是在对着一个物体而是对着有血有肉有情有感的群体在工作!
这里需要可视化的展示、逻辑化的论证、精确化的表达;这里需要你坦诚的陈述、有节制的反问以及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回答;这里需要你对证据的完美编排,需要你对它进行逻辑串联以及清晰展现;这里需要你对法庭仪式不折不扣地遵循,需要你对情感的恰当释放;这里需要你耐心的聆听、静静的等待、动若脱兔的反击以及恰到好处的示弱;它需要你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往来反复,要求你在规范与事实之间不断穿梭;它需要你对事实的熟悉再熟悉,它也希望你在法律适用上深入再深入;这是一个对抗的竞技场,更是一个说服与判定的神圣殿堂。只有在这里,才能完成对一个法律人的全息透视,才能实现一个法律人的巅峰体验,才是对一个法律人的最高检验!
来吧!诉讼,才是律师的本业;法庭,才是律师的荣耀!